青岛十五中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处理制
发布时间:2016/10/14 10:30:05|未知
为更好地推进全校党务公开工作,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、登记、归类整理和送阅、转办督办工作。
二、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,经常性地收集校内外党员、群众对校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有关处室反馈,并及时向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。
三、各处室对党员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必须依据政策规定认真研究,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,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,尽快落实处理。
四、对署名意见建议的处理结果,由校分管领导和处室的负责同志当面答复,并进一步听取意见;对匿名意见建议,处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;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要稳妥处理,耐心解释;对涉及单位秘密,不宜公开的事项应按照有关程序谨慎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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